本港讯 (记者 李丽娟)为保护好西江苗族文化,特别保护好西江苗寨建筑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雷山县人民政府从今年起,将对千户苗寨进行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试点,逐步建立具有西江特色的民族文化保护激励机制和民族文化村寨旅游发展机制。
通过对西江村民族文化保护进行评级奖励,提高西江广大村民对苗族文化和建筑的认识,积极参与到保护中来,从而实现民族文化保护好旅游开发互动双赢、和谐发展,人民群众增收受益的目的。根据《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
此次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范围为西江村八个自然寨及周边生态环境。奖励内容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评级工作由该县评级领导小组负责,镇政府对辖区内民族文化保护负总责,西江村委会对西江村文化保护负具体责任。同时还规定了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名的相关职责和义务。在评级奖励方法于标准和经费上都作了明文规定。有效的保护盒利用西江优秀民族文化资源,促进西江景区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