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北京/实习记者 王紫雾】中石油有望成为自2000年《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国内首家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将在重庆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由中石油控股,共同发起伙伴包括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即融资租赁,任何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都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据《财经》记者了解,中石油已就参股金融租赁公司一事与重庆有关合作方签订协议,但设立的申请材料尚未报送至银监会,能否获批还不能确定。
据称,该金融租赁公司将主要从事三个方面的业务:一是为急需资金购买设备的中小企业提供设备租赁,二是为大型装备制造类企业提供设备租赁,三是为中石油自己建设的加油站、油田、钻探等业务部门提供特种设备租赁。
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中国金融租赁业曾在1999年遭遇了行业的第一次危机,融资租赁因银行债务问题进入萧条时期,政府要求银行退出金融租赁公司。2000年7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金融租赁业开始向民营资本开放。2001年,民营企业纷纷入主金融租赁公司,但未及两年,金融租赁业陷入第二次危机。上海新世纪、三九、明天、托普等一批民营金融租赁公司面临清理整顿。
2007年3月,由银监会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新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持股50%以上)应为符合资质要求的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中国境内外注册的租赁公司或者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
自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并开展第一批金融租赁公司试点以来,“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涌现。工行、建行、交行、民生、招行和国开行先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第一批试点的“银行系”租赁公司不约而同地把航空、船舶等大型设备制造业定位为其目标市场。
目前,最大的金融租赁公司是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投资控股的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共注入了7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藉此持有这家金融租赁公司9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提供飞机、电信设备等租赁业务。
《财经》记者获悉,此前国务院已批准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扩大试点范围,银监会已经接到了多份来自不同股份制银行的申请。
业内人士介绍,如果中石油此举成行,那么这是近十年来第一家由大型国有企业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其资本金规模仅次于国开行控股的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或许,这将成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开始。
(《财经》记者张宇哲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