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吉林 北京专稿/特派记者 杨悦 李虎军 记者 刘京京】5月18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其网站上披露了该局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其中提到,“针对上周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况,要加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
安监总局的这一表态,实际上证实了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康乃尔化工)此前的确发生了泄漏事故。这与此前卫生部医学专家组通报的、吉林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的调查结论明显相左。
在接受《财经》记者电话采访时,康乃尔集团董事长宋治平表示,安监总局这一表态与卫生部专家组结论相矛盾。
吉林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工作人员和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在接受《财经》记者电话询问时则表示,尚不清楚国家安监总局的这一表态。
此前,5月14日,吉林市政府曾就“吉林化纤中毒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授张寿林代表卫生部医学专家组在会上通报了调查结论,称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专家组的理由之一是:现场空气中一氧化碳、硫化氢、苯胺、硝基苯、苯、硝酸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可排除康乃尔厂生产过程中逸散到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引起的可能性。
此结论公布后,并未消除公众有关“吉林化纤中毒事件”与康乃尔化工排放有毒气体有关的质疑。而国家安监总局的上述结论,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康乃尔化工的确发生了泄漏事故。
5月13日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420,下称吉林化纤)发布董事会公告称,自5月4日开始,公司多名工人相继出现头晕、呕吐、胸闷、嗓子发干等症状,怀疑因不明有害气体侵入厂区所致。
当晚,吉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截至5月13日9时,吉林市累计收入院治疗161人,其中已出院11人,现住院150人。但吉林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已对吉林化纤集团的328人进行血样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无不良气体中毒指标。
《南方周末》随后引述吉林化纤集团职工的评论称,怀疑“中毒事件”与康乃尔化工排放的“有毒”气体有关。
康乃尔化工是一家民营控股企业,原来主营制药,近几年开始涉足化工领域。2005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又称101厂)发生“松花江污染”事故后,康乃尔药业将吉林石化旗下的103厂收购,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康乃尔化工,今年4月才投产。
根据吉林化纤集团《关于吉林化纤集团公司腈纶纺纱厂停车情况的紧急报告》,吉林化纤员工4月23日已报告闻到刺激性气味,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恶心等不同症状。4月24日早,该厂组织开车一小时后,又有员工出现前述症状。
吉林市安监局在收到报告后,即组织有关专家到康乃尔化工,从安全生产角度对苯胺装置生产工艺进行排查。4月30日20时,康乃尔化工宣布停厂停车。
在5月1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中,安监总局还表示,将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开展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化工企业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