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须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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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18 12:01:56  来源:财经网  
中央政府明确,2009年新增校舍安全工程,民办中小学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 2009年5月17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解读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的“资金落实...

 

    中央政府明确,2009年新增校舍安全工程,民办中小学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

 

    2009年5月17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解读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的“资金落实、任务和目标、实施环节”等问题时,明确了上述规定。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正式启动于2009年4月1日,将覆盖全国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其中2009年,中央新增专项资金为80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在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资金基础上,2009年中央新增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

 

    各省(区、市)资金由省级政府统筹安排,省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预算和地方新发政府债券等方式,足额落实。同时,还将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鼓励社会捐赠,防止学校出现新债;对财力困难的市县,将通过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予以支持。

 

    但同样纳入校舍安全的“非公办学校”校舍,如民办、外资、企(事)业办的中小学,该负责人则表示,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任务是,用三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张艳玲)

 

【收藏】 责任编辑: 林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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