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凯里市公安局关于“贵州村超·冠军之夜”文旅推广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6-08-14 18:14:55  来源:凯里公安微信公众号  

  2026年8月16日,“贵州村超·冠军之夜”文旅推广活动在我市举办,为维护活动期间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临时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8月16日19:00至8月16日22:00.凯里苗侗风情园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实行禁飞管制。

  二、禁飞管制期间,除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的无人机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管制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请勿擅自携带违反现场管制规定的飞行器进入管制空域。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凯里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4日

  附:临时禁飞区示意图(红色范围内)

责任编辑:张云慧【收藏】
上一篇:5路、201路临时绕行,详情戳→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