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城镇化融资可考虑市政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说,“应该讲,城镇化过程中,尤其是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方面,可以借鉴国际上的金融工具,比如资产证券化、市政债等,当然,银行贷款也是一种渠道。”
厉以宁的看法也是,目前地方政府走“土地财政”这条路越来越难,地方政府借债将成为一个大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昨日也已表态:不会因为城镇化而大规模放行城投债。
城投债以地方政府的信用作担保,由各地投融资平台发放,被视作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并不进入地方政府的账本。
信贷也无法指望。今年以来,各大银行纷纷表达了对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决心,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信贷并非城镇化建设的最优融资模式。
据新华社报道,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说,“应该讲,城镇化过程中,尤其是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方面,可以借鉴国际上的金融工具,比如资产证券化、市政债等,当然,银行贷款也是一种渠道。”
路透社此前报道,中国政府拟对债券市场实施全面改革,创建功能健全的市政债市场,促进企业债与高收益债的发行,并引导外资进入,满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
与城投债不同,市政债一般由地方政府发放。若当真放开,则将是中国财政改革所迈出的关键一步。
厉以宁昨日也提到了城镇化进程中筹集城市公共建设资金的问题。他的建议是,可借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验,由金融机构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城市公共建设投资基金,并发行公共建设基金债券,按市场规则运行。包括城市中的自来水、电力、公共交通、垃圾回收等方面都可以用这些资金运行。
国家发改委在《报告》中最新提出的对策则是,“建立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
厉以宁:推进城镇化土地确权要先行
“根据以往调查经验,土地确权以后推进城镇化普遍都比较顺利。”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厉以宁昨日说。
另有学者认为,除了外部支持,农民自身也可解决资金来源。
“农民最大的资金来源是他的土地,他们最大的资产是他们的土地及宅基地。”李佐军建议,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和城乡二元福利制度改革,赋予农民真正的所有权,以增加农民的进城资本。
“根据以往调查经验,土地确权以后推进城镇化普遍都比较顺利。”厉以宁昨日说,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确权要先行一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要对农民土地进行确权,在农村土地流转上做文章,让农民有财产性收益,这样才能真正有融入城市的本钱。(欧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