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履约率,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州人社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广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一是加大认识,注重宣传。要求各县市区把用工备案工作与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计划联系起来,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用工备案制度,使用人单位认识到用工备案工作在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完善职工社会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为企业带来的便利性。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求各县市区配备专门信息管理员,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信息采集,方便用人单位执行用工备案制度。
三是重视数据质量,保证实施效果。要求各县市区在工作中既要注重“量”的增长,更要重视“质”的提高。在原有录入的基础上,完善用工备案相关工作,保证用工备案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
截止2012年12月,全州劳动用工备案单位1212户,涉及职工60633人。(州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