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面临着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三农”工作中面临着千丝万缕的矛盾纠纷。在这种状态下,“组管委”把一时还难以看清方向的大事、难事交给群众自行选择,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交给群众参与解决,切实满足了广大组民越来越强烈的民主需求,提高了群众参与组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根据农技专家的建议,凯里市龙场镇石龙寨组可栽种50亩优质核桃,但村民因原来有过栽种果树不挂果的教训,担心栽种的核桃见不到效益,于是许多村民都持反对意见。对此,“组管委”认为这“事关村民切身利益,还是让村民自己作主才好”,于是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通过反复论证后大家的积极性高涨,村民踊跃报名,登记栽种面积达61亩。同时,“组管委”改变了过去组民内部矛盾传统的治理方式,从“事后组织调解”向“事前自主化解”转变,发动群众力量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如丹寨县南皋乡大簸箕组农户有了纠纷,通过“组管委”的解决,及时把问题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多年没有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广“组管委”以来,群众自我化解内部矛盾的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按照“组策组民定、组务组民理、组事组民管”的原则,各试点村(组)成立了组务监督工作小组,建立了民主评议、财务管理、组干部任期、离任审计、组务公开等制度,定期向组民或组民代表通报组里的重大情况,把组管委成员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了村民代表议事民主、村务和组务透明公开,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组管委”坚持一周通报一次组管委成员会议内容,有的每月公开一次组里“一户一技能”创建情况,有的每季度通报一次党员、组干、组管委成员结对帮带农民情况,每半年或一年公开一次组管委成员考核情况,很好地落实了组民的监督权,增强了组级工作事务的透明度,化解了工作决策的“神秘感”,推进了“组管委”与组民以及组民之间的理解与和谐。如大多数“组管委”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及救灾救济钱物方面,都采取了由“组管委”委员提议,管委会讨论然后公示公布接受群众意见,最后决定分配方案的办法予以落实,试点组几年来没有因分配不公出现上访的现象。
另外,一些法律政策覆盖不了的事项,“组管委”组织群众讨论,以契约的形式加以规范。如台江县台盘乡街上村实行了由户代表轮流监督村寨防火安全的措施,大大降低了火灾发生。凯里市季刀村“组管委”针对农村滥办酒席、增加群众负担的问题,组织群众讨论,形成了婚丧才能办酒、其余一律不办的规范,有效地抑制了滥办酒席之风。
总之,开展“组管委”试点工作,实现了“村官虚治”到“村民自治”的转变,把农民从政治上组织起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了公平公正的落实,把群众从经济上组织起来,克服了“等、靠、要”思想,提高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大力化解了村寨之间、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和谐稳定。“组管委”模式引起了省、中央各级媒体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视。贵州省第四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会议确定把凯里市“组管委”模式作为全省农村改革试验试点课题之一,凯里市石龙寨被命名为贵州省农村党员短期培训实践基地。2008年9月,全国改革开放和欠发达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研讨会在黔东南州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参观了凯里市石龙寨“组管委”后,评价“组管委”模式是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一大创新、一大发明、一大创举。
三、经验启示
(一)基层民主也要适应不同的发展阶段,黔东南州16个县市就有14个贫困县、450万人口中有180万贫困人口,尚处于解决温饱、向小康迈进的起步阶段,农民关心的还是切身的利益和身边的事,以村民组为单位的“组管委”切合了这样一个实际,农民就有了参与村务、组务管理的积极性。
(二)以民族、宗族为纽带的习俗组织在“组管委”中得到了包容,民主议事、少数服从多数是各民族都可以接受的原则。这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抑制宗族势力的破坏性。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有很多,但把群众从政治上、经济上组织起来,焕发农村内生活力,修复农村内在秩序,克服依赖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才能更好地承接中央、省、州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让农村在和谐中发展,在发展中求得更高层次的和谐。这是最为基层性的工程。
(四)“组管委”试验通过扩大党内民主,发扬基层民主,既保证了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又落实了农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从而使农村群众真正成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善治。(州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