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监坐到第八年 “被我打死者”还活着?》有了最终结论
网易网讯 湖南省永州市公安机关25日晚向媒体发出通报:已经死去8年的聂华忠的身份证被人冒领一案有了最终结论,原来竟是他的大哥聂胜忠协助准备合伙做生意的李发昌,假冒聂华忠办身份证用来贷款。公安机关将依法对骗领身份证的李发昌、协助李发昌骗领身份证的聂胜忠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将依据相关纪律规定对因把关不严,造成被他人骗领身份证的受理和审核民警进行调查处理。
冒名办身份证是为贷款
据永州公安局介绍,经调查,目前在广西柳州跑运输的聂胜忠,在2008年的时候曾经在广东常平开面的车搭客,与邻县道县的李发昌认识,因李发昌经常坐聂胜忠的车,两人成为好友。而2005年聂华忠死后,由于聂胜忠忙于为其弟打官司,且并不知道人死亡后是要注销户口的,因而他没有到宁远县公安机关注销聂华忠的户口,家里的户口簿也一直由聂胜忠保管。
2010年10月1日前后,李发昌与聂胜忠在宁远县合伙做废品收购生意,但苦于缺少资金。因此李发昌提出可以到银行贷款,一个身份证可以贷款一次。永州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由于聂华忠与李发昌长相相似,因此两人决定假冒聂华忠办身份证来贷款。聂胜忠将户口本交由李发昌,由他到公安机关骗领二代身份证。
2010年10月20日,李发昌持聂华忠户口内页原件到永州市宁远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声称本人就是聂华忠,申请初次办理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办证人员按照程序审核并办理了“聂华忠”的二代身份证。
通报称,因当时户口系统里仅存聂华忠初中时的照片,该照片与李发昌相貌有很多相似处。宁远县公安局办证人员核对李发昌身份时不够仔细,让李发昌骗领了二代身份证。
李发昌拿到二代身份证后,到农村信用社咨询了贷款一事,得知贷不了款,便一直将聂华忠的身份证放在身上。2012年5月23日晚看到新闻报道后,李发昌就将二代身份证毁掉。
将对把关不严民警调查处理
通报称,宁远县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关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对骗领身份证的李发昌、协助李发昌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聂胜忠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通报称,宁远县公安局将依据相关纪律规定,对把关不严的民警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