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为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根据公安部《关于在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系统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9]137号)要求,黔东南州交警支队深入开展交通管理“三项行动”,努力提升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水平。
这次“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在全州各条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市道路上,严厉打击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营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进一步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并对上述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凡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辖区内的各条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置、道路平交口设计、渠化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疏理,凡是安全设施缺失、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结合正在进行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客运站、学校等地对重点人群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曝光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根据“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鼓励群众举报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为取得实效,黔东南州交警支队要求各县市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控制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开展好“三项行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