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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袁仕武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林远真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吴经韬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章敏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彭兴焯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龙灵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荣慧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吴代云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张宏江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欧家华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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