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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55号)精神,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评选,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目前,已完成考察、征求意见等工作,拟正式推荐黔东南州锦屏县平秋镇魁胆中心村妇女联合会等4个单位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铜仁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徐欣等6名同志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
黔东南州锦屏县平秋镇魁胆中心村妇女联合会
六盘水市盘州市妇女联合会
毕节市七星关区妇女联合会
贵州省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全国妇联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徐 欣(侗族) 铜仁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韦丽君 遵义市家庭服务协会会长、桐梓县妇联副主席(兼)
张万芬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中所村支委委员、妇联主席
韦秀勋(水族)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李书萍(壮族) 贵阳市妇女联合会组织联络部部长
吴凤英(侗族) 黔东南州从江县高增乡高增村妇联副主席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妇联组联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奖励表彰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省妇联组联部电话:0851-8657571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奖励表彰处电话:0851-85837320
传 真:0851-86892173
电子邮箱:sflzlb719@163.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山林路2号群团大楼省妇联组联部
邮政编码:550001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贵州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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