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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江县纪委监委消息:经台江县委批准,台江县纪委监委对台江县文体旅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慧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选人用人重大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台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慧开除党籍处分;由台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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