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凯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6-01-09 10:45:20  来源: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不动产登记是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的重要方式,具有确认和公示不动产财产权利的作用,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效力。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在购买不动产(或签订安置协议)后,应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流程、费用公告如下: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在不动产开发商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取得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您就可以对您所购买的不动产(或安置取得的不动产)办理产权登记。

  (一)所需材料

  

房屋类型 所需材料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1.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可不提交);

5.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收据);

6.户口、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离婚裁判文书。如确不便提供的,可签署承诺书);

7.委托书。
拆迁安置房
1.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拆迁安置协议;

4.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收据);

5.户口、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离婚裁判文书。如确不便提供的,可签署承诺书);

6.委托书。

 

  (二)相关费用

  1.登记费:住宅类(含车库/车位)不动产登记费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

  2.契税:契税由税务部门核算收取。

  二、办理预告登记

  如不动产开发商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或您因某些特殊原因,暂时不便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可选择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3.委托书。

  预告登记需不动产开发商、购房人(被安置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如购房合同中具有办理预告登记的约定,可按约定由购房人单方申请办理。

  (二)相关费用

  不动产预告登记为免费办理事项。

  三、办理流程和时限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预告登记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受理当日不计入时限内。)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地点:凯里市凯开大道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855-8579784

责任编辑:张云慧【收藏】
上一篇:凯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