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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岩溶洞穴环境污染突出违法行为,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突出问题线索,经查实将进行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6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0855-8233215;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二)网络举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qdn.gov.cn/)互动交流——环保信箱;网络渠道: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微信渠道:关注“黔东南生态环境”公众号——我要举报。
(三)来信举报: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新村大坳公路东侧道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楼212室(邮政编码:556000)。
(四)来访举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2楼212室。
三、举报情形
向岩溶洞穴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以及向岩溶洞穴违法排放污水和养殖粪污的情形。
四、兑现方式
举报线索经查实,将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按照《黔东南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进行奖励,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现金、电话费充值、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兑现。若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举报人更换联系方式等导致无法联系,或举报人不提供合理兑现方式、选择的兑现方式无法兑现,视为举报人放弃接受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举报线索应客观真实,明确时间、地点、基本情况等信息,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主体进行奖励、内部协商分配;同一线索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
(四)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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