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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压降二三轮及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针对当前全县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改装、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从江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全域开展二三轮摩托车及农用车交通违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二三轮摩托车及农用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清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涉摩及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筑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坚固防线,助力平安从江建设。
二、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行全天候、全路段、全覆盖严查严管,整治期结束后转入常态化长效管控。
三、整治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含燃油、电动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农用车,及车辆驾驶人、乘坐人员。
四、整治范围
全县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村组道路、城区主次干道、集镇街道、校园周边、商超集市周边、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高发区域、城乡结合部全路段。
五、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车辆无牌无证、未注册登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不符、无证驾驶;
2.驾乘摩托车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佩戴不合格安全头盔;
3.二轮摩托车超员载人、三轮摩托车违法违规载人,车辆超宽、超长、超高载物;
4.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随意变道、逆向行驶、超速行驶、横穿马路、违法掉头;
5.擅自加装遮阳伞、雨篷,改装排气管、灯光,拼装、报废、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
6.酒驾、醉驾、毒驾,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7.农用车违法载人、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私自加装货斗、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
8.乱停乱放、妨碍通行,以及其他摩托车类交通违法行为。
六、整治措施
从江县公安局将采取定点设卡检查+ 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全时段、全覆盖路面巡查管控,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类涉摩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绝不姑息:
1.无牌无证、未悬挂号牌摩托车,一律依法现场扣留车辆,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2.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拼装车、报废车,一律依法强制报废,从严追究驾驶人责任;
3.无证驾驶、准驾不符,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并处行政拘留;
4.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一律依法罚款、记分;
5.非法加装改装车辆,一律责令现场拆除非法装置、恢复原状,并处行政处罚;
6.酒驾、醉驾、毒驾,一律严格依法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拒不配合执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便民利民措施
为解决群众“考证上牌检车远”问题,整治期间同步推出摩托车“三送下乡”便民服务:
1.送考下乡。流动车管所深入各乡镇提供家门口考试服务。
2.送牌下乡。流动车管所深入各乡镇提供家门口上牌服务,乡镇警邮合作网点办理车辆上牌业务。
3、送检下乡。机动车检测机构携移动检测设备深入各乡镇提供家门口摩托车检测业务。
4. 广大群众可自行在微信搜索“从江警务”微信小程序填报个人车辆信息及准驾信息,也可咨询村干、驻村工作队员、派出所填报信息。整治专班以此信息秉持“有车优先、上牌优先、检车优先、接送学生优先、需求量大优先”的原则在各乡镇为广大群众精准提供送考、送牌、送检服务。
八、温馨提示
1.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车辆年检、交强险投保等合法手续,做到持证上路、挂牌行驶、规范戴盔、文明出行。
2.切勿购买、驾驶、乘坐无牌无证、拼装、改装、报废摩托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危险驾驶行为。
3.年满18 周岁方可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年满 16 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严禁将摩托车交由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监管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携手共建平安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告。
从江县公安局
2026 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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