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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查处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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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5-18 19:28:32  来源:从江发布  

  日前,从江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一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对违法行为人吴某作出罚款2万元、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2026年4月7日,从江县公安局高增派出所联合高增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在高增乡高增村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高增村四组村民吴某在其经营场所内,摆放着多箱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经现场核查,吴某未能出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属于典型的无证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清点并扣押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共计9箱,同时通过询问当事人、核查销售记录等方式,查实其违法所得为150元。鉴于该案件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从江县公安局于当日将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从江县应急管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从江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移送案件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核实,吴某在未取得合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其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关于“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明确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从江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9箱;没收违法所得150.00元。

  目前,该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执行到位,涉案的烟花爆竹产品将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统一销毁处理。(通讯员 高月仙 周林)

责任编辑:张云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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