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3月20日,镇远县舞阳镇沿河村李某某(女)为图耕种便利,擅自焚烧玉米地周边土埂杂草,因当日风力较大,火苗迅速引燃毗邻林区,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镇远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镇远公安提醒:当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禁止在林地、荒坡等区域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严禁野外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倡导文明祭祀,如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切勿盲目扑救,确保自身安全。(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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