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笔者从从江县相关部门获悉。为不断加快推进该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日前,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并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基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贷款贴息、市场开发和奖励等。
《实施意见》规定,贴息资金主要用于龙头企业、示范大户的贷款贴息,市场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宣传推介、品牌创建、产品研发、市场销售网络建设及销售奖励等。农户或企业建立的标准示范化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主要有以下几种奖励办法,即凡饲养能繁种猪10至20头以上的每头奖励100元——200元,饲养种牛10——20头以上的奖励每头300——500元,新建水果、中药材、油茶等示范基地5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元每亩,饲养羊、鸡和企业发展规划等都设有奖励比例。
据悉,此次农业产业开发专项基金用途主要包括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三大类。(韦金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