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81家医疗机构实行“先住院、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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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15 12:00:11  来源:工人日报  

  “以前每次为老人办理住院手续,不光要交5000元押金,交费排队还很麻烦,现在省了交押金,办手续的流程也简化了,真是省钱、方便又快捷。”因头疼眩晕来太原市中心医院看病的杏花岭区中涧河小返乡的农民郝万贵,在提供了郝大爷的新农合医疗卡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后一会儿,就与医院签订了《参合患者“先住院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顺利地完成住院手续。

  “从8月起,凡是太原市的参合农民,不需交押金,可以先住院,再结算。”医生告诉郝大爷。大爷听了高兴地合不拢嘴:“为了来看病,儿女们还专门筹集了几千元钱,都是乡下人,一下拿出几千元钱,也不容易。”原来,8月1日起,山西太原市市、县、乡三级181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新农合“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该政策使105万参合农民受惠。

  “这一措施旨在让急危重症、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太原市卫生局局长郝宝清称。“太原市凡是有住院能力并且合格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都开展此项服务。”

  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南马村村民张会珍日前来到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就诊,需住院治疗。陪同她的家人告诉记者,张会珍以前因病曾经六次住院,每次都要先交数千元的押金,而且所有的医药费用都要先垫付,最后再到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对于一个农村困难家庭,大笔的住院押金和治疗费用是沉重的经济负担。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20分钟内,张会珍就通过新农合专用通道零押金完成了住院手续。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负责人介绍,参合患者出院时,医院会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部分,患者只需支付补偿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费用结算清后,医院会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

  “对于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患者,出院结算时如确实难以一次性结清时,可持低保或特困证明,并经民政部门确认盖章后,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再办理出院手续。”太原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何进凯说。

  据悉,该政策实施一周,太原市已有520人享受该项政策,占到全市住院人数的62.2%。“从目前情况看,‘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效果超出了预想。”太原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对于有患者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有权扣留其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优惠政策;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将冻结其新农合系统信息账户,暂停其享受新农合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刘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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