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来从某知名餐饮公司收购鸭油和废弃油脂,转卖他人;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新京报讯 近6年来,40多岁的男子王多好从某知名餐饮公司收购鸭油和废弃油脂,并转卖给炸薄脆的游商。近日,“卖油郎”王多好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方提起公诉,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检方指控
男子转卖废弃油脂近6年
据朝阳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1年10月间,王多好从某知名餐饮公司的两家门店收购鸭油及废弃油脂,后将所收购鸭油转卖给炸薄脆游商,将所收购废弃油脂转卖给他人。
朝阳检察院认为,王多好利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提起公诉。
昨日,记者未能进一步获悉王多好倒卖油脂的具体去向、总量及非法获利总额。朝阳法院证实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公司回应
两家门店已被批评并整改
昨日,该知名餐饮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此事发生后,这两家门店已受到严厉批评,并按规定完成整改。目前,所有门店的废弃油脂全部由正规有资质的企业回收。
该负责人称,前几年,北京餐饮废弃油脂处理一直没有相对规范的处理方法。油脂处理后,公司没有能力监控油的最终去向。
“近两年,有关部门很重视废弃油脂处理的规范化,我们也积极配合,现在已经完全合格。”该负责人称。
- 追访
产售有毒食品最高判死刑
办案人员介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设罪名。按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链接
排放废弃油脂须网上登记
据北京市政市容委介绍,之前,北京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基本处于不规范状态。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交由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收运处理,难以保证安全处理。
去年12月,市市政市容委、食品办等6部门联合出台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和单位承担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收运单位应运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源化处理。所有餐饮单位必须执行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登记网上排放制度,从而实现全程可追溯,以此避免地沟油重回市民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