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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1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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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7-14 10:54:15  来源:镇远公安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16处)

  (一)报京乡违停抓拍点位(

  1.镇岑线37公里100米(报京乡邮政所)

  2.镇岑线37公里200米(报京乡司法所)

  3.镇岑线37公里300米(报京乡政府)

  4.镇岑线37公里400米(报京乡侗寨大药房)

  5.镇岑线37公里500米(报京乡汽车站)

  (二)

  1.历史街区卫星桥路段(顺城街卫星桥桥头)

  2.历史街区大河关码头路段(顺城街大河关)

  3.历史街区县政府路段(顺城街县政府门口)

  (三)

  1.文德路镇远三中路段(辅路)

  2.文德路机关幼儿园路段(辅路)

  3.历史街区卫星桥路段(顺城街卫星桥桥头)

  4.历史街区大河关码头路段(顺城街大河关)

  5.新中街纪委门口路段(新中街纪委门口)

  (四)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1.武装部路口

  2.芽溪大道中广国际路口

  3.芽溪大道第四小学路口

  二、机动车违法抓拍要求及取证方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中有关规定,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天候24小时抓拍取证,违法数据同步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本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自2026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止,公示期满后所有新增设备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镇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张云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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