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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州教育领域涉黑涉恶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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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9-10 10:31:18  来源:黔东南教育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实省、州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教育领域侵害师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扰乱校园及周边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教唆、胁迫、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类:黑恶势力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加入犯罪组织,指使未成年人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雇佣操控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作案逃避处罚的幕后组织者、指使者。

  2.组织学生参与网络黑灰产、涉电诈帮凶犯罪类: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

  3.信贷与网络黑恶犯罪类:以“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形式诱骗未成年人借贷,采取暴力、软暴力手段恶意催收;引诱、胁迫师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等违法犯罪活动;教职员工、学生遭遇诈骗线索。

  4.场所违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类:网吧、酒吧、KTV、电竞酒店、剧本娱乐、棋牌室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容留、介绍有偿陪侍,引诱未成年人涉黄赌毒;诱导未成年人租借手机、违规售卖电话卡、网络账号;旅馆民宿等住宿经营主体不执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不核实身份、不报告风险线索。

  5.行业利益与资源垄断类:黑恶势力强揽校园基建、后勤、物资采购、校服教辅、餐饮服务项目,强行推销商品、垄断校园资源;侵占校产、损毁教学设施;插手干预招生入学、职称评聘、评优竞聘、学籍管理,破坏教育公平。

  6.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人类:学校、培训机构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性骚扰、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系统人员勾结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7.监护人家暴侵害类:监护人、共同居住人员虐待、遗弃、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8.校园及周边欺凌痞霸类:校园内外殴打、辱骂、恐吓、孤立、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校园欺凌;盘踞校园周边的“校霸”“街霸”涉恶团伙;社会闲散人员勾结校内人员胁迫、欺凌师生。

  9.扰乱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类:非法侵入校园、围堵校门、寻衅滋事、恶意缠访闹访,干扰办学、招生考试、校园活动;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等涉黑涉恶行为。

  10.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55-8501031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邮箱举报:fgk8501031@163.com

  3.现场举报:可直接前往黔东南州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安全稳定科当面提交线索。

  三、注意事项

  1.线索尽量详实,写明被举报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经过,同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2.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处置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及泄露举报信息的行为。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校园安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黔东南州教育局

  2026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张云慧【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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