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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创新“鼓楼议事”推动
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近年来,从江县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形式,以“鼓楼议事”为抓手,通过建立议事机制、明确议事主体、定好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内生动力,构建起乡村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2025年,从江县“鼓楼议事”工作经验获《中国社会报》等媒体报道。
一、建立“鼓楼议事”机制。一是制定议事制度。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出台《从江县“鼓楼议事”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治理、政策宣传、教育引导、重大事项、发展规划、移风易俗、“三资”管理、民族文化、民生保障、环境保护、村务公开等方面,制定议事管理办法,明确“一事一议、主持中立、自由发言、充分讨论、举手表决、多数通过”六大议事规则,推动实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定群众办。二是明确议事责任。构建县、乡、村三级议事机制,并明确各级主体的职责分工。县级层面负责统筹指导,以“鼓楼议事”为载体,着力构建“有事好商量”基层治理格局,全面激活基层自治活力;乡镇(街道)层面负责督促各村(社区)依法依规开展“鼓楼议事”,监督议定事项办理、议事结果公开等,保障基层议事有质量、有效果;村级层面具体负责议事组织相关事宜,确保议事过程有序、高效推进。三是强化议事监督。为确保议定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构建“收集—协商—交办—反馈—公示”全流程闭环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跟踪督办,确保议定事项有人办、按时办、能办成。同时,建立议定事项办理公示制度,在村务公开栏、组务公开栏、微信群等平台,定期将办理情况向议事人员、广大群众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着力提升“鼓楼议事”成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明确“鼓楼议事”主体。一是村(社区)“两委”组织议事。建立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社区)委员会负责、驻村工作队参与的议事召集队伍,负责议事内容审定、组织开展议事、议事结果公开、议定事项跟踪办理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有234个基层议事组织,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确保议事有人组织、协商有人推动。二是多方代表参与议事。结合自然村寨、群众意愿等情况,从共产党员、“五老”人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致富带头人等群体选出代表,代表全村群众参与“鼓楼议事”。此外,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利益涉及到谁,就与谁议事”的原则,视议事内容、议题情况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切实提高议事效率。三是专业顾问协助议事。结合议事内容,按照需求组织法律顾问、专业社工、农技专家、医护人员等在现场为“鼓楼议事”提供政策解读、法律普及、问题协商、技术解决等专业支撑,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性,确保议事协商高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县、乡镇(街道)有关党员干部列席旁听,在现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提供“零距离”服务,实现从群众事“群众议”到群众事“干群共同议”的转变。
三、定好“鼓楼议事”内容。一是聚焦村级发展议。以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把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村级重大事务纳入议事范畴,由议事人员集中鼓楼讨论、商议和表决。对集中讨论议定的重大事项及有关情况,及时在公示栏、鼓楼等区域场所进行公示,让群众进行全过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通过“鼓楼议事”讨论产业发展、设施建设、村级集体经济等事务900余次,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15个,已落地290个。二是聚焦民生保障议。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入户走访,了解群众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方面诉求,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事情,及时纳入近期“鼓楼议事”计划,并按照“急事快议、大事大议、小事小议”原则开展“鼓楼议事”,构建起民生事项“走访排查接单—议事协商理单—两委研究派单—多方参与办单—群众自主评单”闭环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同时,对已完成的议定民生事项,由村(社区)“两委”选派专人进行回访评估、动态销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通过“鼓楼议事”办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1800余个。三是聚焦乡村治理议。将矛盾纠纷化解、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作为议事内容,通过开展“鼓楼议事”推动有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比如,积极践行“有事好商量”新时代“枫桥经验”理念,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寨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元主体,利用“鼓楼议事”平台,开展“情理法”融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开展“鼓楼议事”调解309次,化解矛盾纠纷309起,化解成功率100%。
四、规范“鼓楼议事”程序。一是征集议题建议。坚持群众“提议”、村(社区)“两委”“筛议”,构建线上收集、线下走访的“鼓楼议事”民情诉求网、议题收集网,线上通过微信、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媒体平台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线下组织动员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通过“鼓楼议事”平台,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诉求等,营造群众自主提议、随时提议、随地提议的“基层治理建言献策”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利用“鼓楼议事”平台深入村(社区)、寨(组)4430次,了解群众各类诉求2460项,收集群众各类意见建议3100余条。二是明确议事流程。对纳入“鼓楼议事”议题的相关事项,按照各村《“鼓楼议事”实施细则》规定,及时组织议事人员在鼓楼、花桥、院坝等场所开展“鼓楼议事”,明确分为“开场说明—议题解读—各方发言—集中讨论—意见汇总—表决确认”等流程,确保过程有序、结果公正、落地可行。今年以来,全县各村(社区)共召开“鼓楼议事”会3400余场次。三是落实议定事项。村(社区)“两委”根据议定事项内容的权责关系,制定“鼓楼议事”台账,明确议定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分类理出个人办理事项、村(社区)组织办理事项、上级协调解决事项,个人办理事项由村(社区)“两委”督促个人办理,村(社区)组织办理事项由村(社区)“两委”牵头办理,需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则通过“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进行办理。今年以来,全县“鼓楼议事”议定事项已办结1793项,办结率达84%,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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