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由省监察厅纠风办主任耿立法带队的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一行10人赴我州,就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龚校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督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汇报。受州人民政府姜学东副州长委托,副秘书长龚校军代表州人民政府作了工作情况汇报。龚校军指出,自7月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以来,我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州住建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督查,并下发了督办通知书,要求各县市确保所有续建项目年底竣工,新建项目7月底开工率达到70%,8月底开工率达到100%。截止7月9日,我州2012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基本落实,落实率达97.6%。新开工建设3683套,开工率20.1%;进入场平工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172套,目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龚校军强调,下步工作中,我州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一是立即召开全州保障性住房推进会,传达贯彻落实全省保障性住房推进会会议精神;二是积极督促发改、国土、规划、财政、教育、农委等相关部门加快办理、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手续;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为确保全州保障性住房七月底开工率达到70%,八月底开工率达到100%;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五是启动问责制度,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项目按质、按时、按量完成。
耿立法对我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保障性住房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会议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要按照序时进度抓好项目开工;三是要确保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夯实工作基础;四是要从严抓施工质量,严格验收管理,确保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此次督查将为期4天,会后,督查组分成两组分赴凯里、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从江、榕江、麻江、丹寨等县进行实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