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较好地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民事法官在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主管的副书记王友良与民一庭正副庭长在斟酌修改判决书
民一庭庭长汪向东在悉心接待案件当事人
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湖南衡阳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较好地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2011年至2012年9月,全庭依法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635件,占全院各类案件收案总数的65.8%,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10件,结案率95.9%,结案标的金额近3477万元。
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相应地出现了不少新类型案件,如股东权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劳动争议、企业改制破产纠纷等等,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这些案件一方当事人往往人数众多,或者其中一人提起诉讼,背后还有众多等待观望者,稍有处理不慎,便会留下隐患,但处理到位,就可以很好地起到教育一片、宣传一片的法律效果。
2012年8月,黄新山、袁建华、何晋志、尹跃进等368人以衡阳县氮肥厂一分厂冯经利拖欠工资2010102元为由,集体到衡阳县人民政府大院讨说法,并准备进京赴省上访闹事索要劳动报酬。衡阳县法院院长唐福元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精心组织,配备民一庭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提前介入,民一庭法官与执行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迅速将368名职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老百姓的交口称赞和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