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向车外乱扔,被罚10元;交警称违法2次以上,将组织学习并通报单位
金黔在线讯 抽完烟、喝完水,随手就将烟蒂或空瓶子扔向车外,这些看起来不起眼的习惯,不少人都有,这样的行为不仅不文明,还是交通违法行为。昨日,一男子吃完油条,随手将包油条的塑料袋扔出车窗,结果受到罚款10元的处罚。
“我真不知道这样也属于交通违法!”昨日8时零5分,观山东路小关交警卡点,面对交警的询问,一男子显得十分惊奇。
交警对瞿某进行处罚。
10分钟前,贵阳交警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孔庆光巡逻至观山东路蛮坡路段时,发现一辆由大营坡往小关方向行驶的银灰色面包车上,一乘车男子从车窗抛出一个塑料袋。随后交警将该车拦下,带到卡点进行处理。
“平时都没注意,慢慢就习惯了。”坐在车上向车外乱扔垃圾的男子姓瞿,现年44岁。瞿某告诉记者,当时并不是他在开车,他坐在车后排,吃完早餐,顺手就将包油条的塑料袋扔出了车窗。瞿某强调,这是自己下意识的一个“习惯”动作,而非故意为之。
交警告诉记者,《道交法》有明确规定,乘车人向车外抛撒物品,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向车外抛撒物品,除了不文明、污损市容环境,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同时也会给环卫工人增加工作风险,还易引发交通事故。依照规定,瞿某受到罚款10元的处罚。
“这个教训好,我以后都不会忘了!”接受罚款后瞿某表示,罚款事小,但让他知道了这种行为违法,他以后会注意。
据了解,为全面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目前贵阳市禁止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查向车窗外乱吐、乱扔的不文明行为,两次或以上违反者,将被组织学习并通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