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近日,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在剑河县召开表彰会,为该州10家获得“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社区、村寨、单位(企业)、学校”授牌。
2008年8月,贵州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教育厅、司法厅、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评定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社区、村寨、单位(企业)、学校的通知》(黔公通[2008]122号),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及时部署创建工作,重新发文确定了凯里运输总公司、凯里市城郊供电局、台江县供电局、剑河县供电局、三穗县款场乡等溪小学、施秉县供电局、榕江县信用社、天柱县城关第四小学、雷山县信用联社、黎平县茅贡乡高进村等10个社区、村寨、单位(企业)、学校作为创建单位,支队宣传科多次下县指导各单位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中,各社区、村寨、单位(企业)、学校在人力物力上给予了大量支持,经省考评组考评验收,都符合省级标准,获得了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社区、村寨、单位(企业)、学校称号,各颁发奖牌1块、奖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