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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黔东南州纪委监委消息:经黔东南州委批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对黔东南州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石庆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庆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使用专项国债资金;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石庆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庆安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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