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省质监局昨日通报:将近两年的液化气石油气瓶专项督查治理日前结束,治理期间,我省未发生气瓶安全事故,治理中,查处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其中62起液化石油掺混二甲醚充装被立案调查。
据通报,省质监局从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分阶段开展我省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据统计,我省现有充装单位244家,其中钢瓶充装单位为120家;气瓶总量为166.4万余只,其中钢瓶为130余万只;我省现有气瓶检验站32家,其中钢瓶检验站7家。
治理过程中,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17份,立案调查74起,其中62起为液化石油掺混二甲醚充装案件,7起充装站充装应报废钢瓶或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案件,5起无证充装案件(贵阳市1起,遵义市4起),1起为钢瓶检验机构改装气瓶案件,该案件涉及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办理。
目前,累计消除气瓶隐患15万余个(起),检验气瓶38.9万余只,报废气瓶数量8.3万余只,充装站投入新瓶8.1万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