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出台了促进大学生“村官”流动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四项目人员”的有关政策。
今后,在我市各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且服务期满、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的“四项目人员”,经县级人社部门在空编补员计划内考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并由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直接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据了解,该文件明确了每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面向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四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各县也要根据事业单位空编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空编计划,针对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四项目人员”,按不低于1:3 的比例制定专门的招考方案,择优录用。(彭浩 记者 胡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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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人员: 1、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 2、在服务期(合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四项目”人员)。最近出来的政策,“四项目人员”也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