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昨日,南明区工商局公布了沙冲路工商分局调解的一起食用酸奶引起的赔偿纠纷,经工商部门调解,买到“问题”酸奶的万女士获得了商家赔偿的医药费、小孩营养费和误工费共计2000元。
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万女士和女儿6月19日在后巢村关田巷一家小卖部购买了一板某品牌酸奶,当小孩吃完一瓶酸奶后却发现瓶子里有几只小虫子,随后孩子就出现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万女士急忙将女儿送到医院洗胃治疗,共花医药费1200元,万女士找到供货商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费共计2000元,双方多次协商,仍然没在赔偿上达成一致。
工商部门立即对小卖部和供货商的进货台账、产品质检报告等进行检查,发现小卖部和供货商手续齐全,且进货渠道正规,遂在6月26日组织供货商和酸奶生产厂家驻贵阳办事处负责人进行调解,最终该负责人同意赔偿万女士医药费、小孩营养费和误工费2000元,并向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