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石碑还在发挥余热,村规民约几经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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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23 11:46:13  来源:金黔在线  
在安顺市黄果树镇烈山村,立有一块清道光年间的村规民约石碑。虽然石碑距今已有174年,但石碑上的村规民约,至今仍在规范着如今村子里272户1056口人的行为。

  金黔在线讯 在安顺市黄果树镇烈山村,立有一块清道光年间的村规民约石碑。虽然石碑距今已有174年,但石碑上的村规民约,至今仍在规范着如今村子里272户1056口人的行为。

  “村规民约”已有174年

  烈山村距黄果树镇有近30公里,是一个以布依族为主的村寨。

  昨天,记者在烈山村村前的一个缓坡上看见,一块高约1.6米、宽约0.5米的石碑矗立在一个山神庙右侧。石碑附近,是一栋一栋的刚建起来的小洋房,村民们或坐在家中闲聊,或在地里劳作,非常悠闲。

  

  烈山村距今174年的石碑。


  石碑的上方,阴刻着“遵示万古”几个大字,从右至左,刻着村规民约的内容。但遗憾的是,石碑已经开始风化脱落,约三分之一的字迹已经无法看清。

  从石碑的内容看,当时烈山村属于永宁州,石碑最后的落款是:道光十八年(1838年)腊月。也就是说,这块石碑已有174年的历史。

  记者仔细辨认,只能读懂这块石碑的大致意思。内容其实就是烈山村当时的村规民约。

  石碑上的内容大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说为何要立碑;第二部分是“总则”,即罚与不罚的原则;第三部分是“细则”。

  记者发现,村规民约“细则”涉及的内容非常全面,可以说涉及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家教不严罚银十两

  “细则”的第一条规定就是孝悌为先,不许触伤父母、欺辱兄长,不遵守就交送公家处置。接着是对偷盗他人牛马、粮食、瓜菜以及破坏路面、容留坏人等的处罚,处罚的方式一般是罚款或送官。

  处罚的方式也有非常特别的,例如,对于牲畜践踏别人庄稼的,如果是牛马就“践一赔三”,如果是猪羊就罚杀掉,让全寨人吃。

  处罚最严重的还有,查明故意毁坏路面的,罚银十两、盗割他人庄稼的,罚银一两二钱。此外,“禁止不良男子无客来寨与幼女唱歌赶表(谈恋爱——记者注)……大败人伦”,造成后果的,对家教不严的父母罚银十两。

  烈山村村委会主任罗朝义说,石碑中,其实还有一个处罚“四同时”的内容,即犯了规被罚银子外,被处罚的人家还要同时拿出大米、酒、肉出来,供全寨人吃喝。

  如今,174年过去,石碑孤零零地矗立在村外,记录着烈山村过去的文明与平安。

  “道光石碑”几经修订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距石碑100余米远的烈山村村委会里,有着与这块石碑密切相关的一本纸质的《烈山村综合性村规民约》。这套村规民约于2011年2月14日经过全体村民会议通过,是目前烈山村272户1056口人的行为准则。

  村民们说,现在的村规民约,沿用的就是村前那块石碑上的,只是100多年来,根据当时的情况,几经“修订”罢了。

  在最新“修订”的烈山村村规民约中,记者的确看到了石碑中村规民约的影子。例如:盗窃他人牛马的,除送政法机关严惩和照例赔偿外,另处罚“四个一百二”,即人民币120元、大米120斤、酒120斤、肉120斤;牲畜糟蹋他人庄稼的,按“鸡鸭吃打、猪羊吃杀、牛马吃罚”的老常规进行处罚。

  此外,现在的村规民约中,在原有的内容中,还加入了保护水源地、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毁林开荒、严禁放火烧山、禁止赌博、酗酒闹事及严禁破坏水利、电力等公共设施的内容,均规定了严厉的处罚。

  烈山村民风纯朴

  据烈山村村支书王贤讲,因为村民们对村规民约都有一种敬畏的心理,所以这么多年来少有人被处罚。印象中仅在2002年,一罗姓村民酗酒后打伤了村民罗某某,最后被罚了“四个一百二”。王贤说,其实处罚并不是目的,主要目的是全寨人聚在一起,边吃喝边劝解疏导犯规村民,以便以后“重新做人”。

  同行的黄果树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吴俊说,在黄果树管委会境内,虽说烈山村最为偏僻边远,但这里民风最为纯朴、治安秩序也是最好的。他笑着说,这与道光年间的古石碑不无关系。

  据了解,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2010年7月,经安顺市公安局黄果树分局指导,烈山村还专门成立了“村民矛盾纠纷警民调解室”。主要调解村民之间的债务、赡养、财产、口角、山林、土地、宅基地等纠纷。“警民调解室”至今已成功化解了26起纠纷,烈山村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成为化解村级矛盾的一个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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