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6月22日下午,由财政部驻贵州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人员组成的中央廉租保障资金专项检查与审核组一行4人在省、州建设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剑河县检查中央廉租保障资金使用情况。
剑河县政府李昌钦副县长及县建设、财政、国土、民政、县公积金管理部等负责人就剑河的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汇报。近年来,剑河县根据财政部《廉租房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贵州省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开支,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项拨款和规定预算科目列支,及时足额拨付,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平衡本级预算现象。
听取汇报后,中央检查组还深入该县廉租住房建设工地检查工程进度,并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让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早日住上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