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黄桂花)6月1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到我州调研立法工作。州人大常委委会主任罗亮权、副主任杨祖权出席调研立法工作座谈会。
我州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重视民族立法工作,结合自治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认真制定立法规划,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论证工作,民族立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制定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办法》等。制定出台的单行条例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自治条例的制定、修改、施行,单行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州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的做法和体会:一是立法工作有前瞻性,二是立法突出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三是立法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四是立法注重质量,五是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
截至目前,我州已完成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制定出台了8个单行条例和立法办法,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