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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出台《黔东南州"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为扎实推进“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障黔东南州消防安全工作与社会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近日,黔东南州政府正式出台《黔东南州“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依据《消防法》、《公安部关于“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和《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黔东南州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十一五”时期,全州消防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消防铁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信息化和应急救援队伍等建设工作,务实创新,扎实工作,全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创新发展,保持了全州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和部队内部的高度安全稳定,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消防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近五年来的努力奋斗,全州消防事业取得显著成效,消防安全责任机制逐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安全环境逐步优化,持续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失态,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消防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健全,宣传方法、手段、产品不断更新,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逐步完善,市政消防设施逐年增加,新建一批消防队站,灭火救援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各类消防力量逐步壮大,消防特勤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志愿消防队伍进一步发展,战斗力有效提升;社会应急救援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未来五年,全州经济社会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对消防安全的需求日益增长,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消防工作必将面临重要的创新转型期。必须准确把握消防安全新形势,积极应对消防工作新挑战,善于抓机遇,勇于改革创新,确实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开创黔东南州消防工作新局面。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黔东南州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界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紧紧围绕黔东南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任务,以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和减少农村“火烧连营”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为依托,以加大投入为突破口,以改革创新、科技强警和依法管理为动力,以构建“防火墙”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社会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防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二是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推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进城乡消防一体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器材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保障有力,适应黔东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消防安全基本体系。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黔东南州消防工作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将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以及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出台《黔东南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全部纳入行政问责范畴。二是着力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大力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培训,建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构建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格局。四是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立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消防队伍,单位、部门按照“四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的要求,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县市(开发区)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使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机制,提高全州扑救火灾整体能力。五是加强消防队(站)建设。2011年,黄平县大(中)、凯里市大队和一中队建成投入使用;镇远消防中队主体完工;从江大中队新营房完成征地手续并开工建设;完成新建天柱大中队、锦屏大中队的征地工作,启动营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开发区消防站建设;岑巩大队完成功能性改造工作;各县(市、区)完成消防中队食堂改造工作和中队卫生室建设。建成黔东南州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100%。2012年,完成黔东南州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基地建设,完善消防训练设施,为消防部队提供比较专业的训练条件。完成从江大中队、天柱大中队、锦屏大中队的营房搬迁,改建麻江、榕江、台江大中队、凯里二中队。2013年,改建施秉大中队、三穗大中队。2014年,改建剑河大中队。2015年,锦屏新建一个水上消防站。在全州建立一小时跨区域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点。六是进一步优化消防装备结构。2011年,各县(市、区)公安消防中队个人防护装备和攻坚组装备达到国家配备标准,配齐各类必需的防火检查设施(备)、火灾勘查设施(备)。2011年,黔东南州公安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按照建队标准配齐相应的战勤保障车辆,配备50%的储备物资装备。除凯里市外各县(区)新增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一辆,凯里市新增1台18m高喷车、1台大吨位消防车、1台压缩空气泡沫车;岑巩、锦屏、开发区新增1台大吨位消防车;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完成所有车辆GPS卫星定位安装。施秉、镇远、黎平、榕江、天柱、锦屏、开发区大队完成训练塔建设并投入使用。2011年至2013年,按照国家要求逐步配齐全州综合应急救援支、大队装备。2012年,三穗、黎平、剑河新增一台特种消防车。2013年,凯里、镇远、岑巩、丹寨、开发区新增一台特种消防车。2014年,天柱、锦屏、黄平、雷山、台江、榕江新增一台特种消防车。2015年,凯里、从江、麻江、施秉新增一台特种消防车。七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1年,构建黔东南州跨区域联合作战指挥信息系统,与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指挥中心及各县市(开发区)消防大队实现互联互通。各县市(开发区)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应急机制,提升社会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州及各县市(开发区)政府制订重特大火灾灭火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修订并实施演练。八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深入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全面实现情报信息多元化、勤务管理可视化、指挥调度智能化、监督执法网络化。全州逐步建成重点单位、重点村寨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州消防指挥中心对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村寨进行远距离火灾报警监控。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黔东南州消防工作发展的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为确保黔东南州“十二五”时期消防规划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州政府成立了以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秘书长、州公安局局长、州消防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州监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等20余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对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直相关部门进行动态考核,确保按计划、分步骤落实规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经费保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消防总队下发的《关于制定全省各级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指导意见》(黔财行[2009]45号),各级政府依法将消防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应急救援建设经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递增。消防部队营房基础设施、教育培训中心、消防部队训练基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入计划。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经费列入到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落实规划所需经费由政府牵头采取纳入财政预算、争取上级投资、申报项目、社会集资及社会捐赠等方式解决。三是严格检查考评。州人民政府将《规划》的实施纳入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内容与年度社会消防目标责任书同考核、同奖惩、同督查,并在实施工程中加强督查检查。对县、市(开发区)、州直相关部门完成规划任务目标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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