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工商再次查获虚假“有奖销售”案
本港讯(记者 潘光银)继2006年9月19日查处一起虚假“有奖销售”案后,时隔一月,黄平县工商局又查获一起虚假“有奖销售”案件,此次查获的案件无论是作案手法、道具都与上次案件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案件当事人变成了周某某、刘某某、徐某某三人。
据介绍,10月19日,黄平县工商局执法股在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在城关市场上有人涉嫌从事虚假有奖销售活动,于是迅速告知城关工商所办案人员,执法人员赶到事发地点后当场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将当事人周某某、刘某某、徐某某三人及一名受骗群众带到工商所办公室进行调查了解。
经调查询问,三个当事人承认是以“有奖销售”的形式骗取群众钱财及已骗取700元的违法事实。目前,该局已没收当事人周某某、刘某某、徐某某等三人制作的“奖票”400余份、洗发液30余瓶、洗衣粉12包等用于违法的全部物品,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