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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命案凶手先后杀11人并分尸 拒道歉

2012-07-30 08:48:07   来源: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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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凶手张永明出庭受审。当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晋宁县张永明故意杀人案。以极其残忍手段杀害11人的张永明,被法庭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新华社发(张浩林摄)

  据了解,张永明是云南晋宁人,男,1955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独自居住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委会南门大村225号。此前在1979年12月,张永明曾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1997年9月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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