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法院14名廉政监察员聘任上岗(图)
本港讯 (龙睿 记者 李丽娟 摄影报道)2010年6月11日上午,镇远县人民法院举行了隆重的廉政监察员聘任仪式,该法院院长张先智及县监察局副局长袁其吾向8名作风过硬的法官以及6名特邀监察员颁发了廉政监察员聘书。
为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镇远县人民法院结合“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在审判、执行重点工作部门设立了廉政监察员,经过政工、纪检部门推荐院党组任命,镇远县人民法院8名作风过硬的法官被选为廉政监察员,同时还在人大、政协和县纪委监察局聘请了6名特邀廉政监察员。
在任命仪式上,纪检组长龙睿组织大家学习了《镇远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 (试行)》、《镇远县人民法院特邀廉政监察员实施办法(试行)》。并宣读了兼职廉政监察员和特邀廉政监察员名单。两个《实施办法(试行)》分别对特邀廉政监察员和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作出的相关规定。
同时,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智作指出,在重要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是镇远县法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要求被任命的8名兼职廉政监察员和6名特邀监察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新形势下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在所在部门充分发挥起日常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把镇远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