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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遇经济困难卖掉女友之子 曾拎开水瓶威胁对方

 

    据新京报 女友生了前男友的孩子后,加之经济困难,男子与朋友一起联系他人,将出生9天的男婴卖掉。昨日上午,二人因拐卖儿童罪分别获刑。

  借钱生孩子

  2010年9月25日,刘红(化名)在医院产下一名体重3千克男婴,刘红的男友王彬知道自己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此前开庭和昨日宣判,刘红均未到庭。根据刘红证言,2009年10月,她在朝阳区石佛营一个小区开了间小美容院,当时有个同居男友,同年12月她的美容院倒闭,和男友分手。次月,她发现自己怀孕,而此时小区保安王彬对其展开追求。

  据王彬称,当刘红告诉自己怀有他人骨肉时,他曾劝刘红去做流产,但二人都拿不定主意,眼看着肚子越来越大。

  由于月工资只有千余元而刘红没有工作,王彬开始与好友李强商量卖掉孩子,二人还劝刘红称“男孩5万、女孩3万”。据李强回忆,当时“穷得连50块钱都没有,最后借了100块钱送刘红去生孩子”。

  酒后威胁卖孩子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0月4日上午,李强找到了个买家,王彬与买家约定“出让价”为3.5万元。随后,买家和王彬带孩子出去体检时得知刘红报警后,于是买家反悔并将孩子退回给王彬,最终民警将王彬、李强控制。

  据王彬当庭供述,就在卖孩子的前一天晚上,他出去与人喝酒,回到家后刘红表示“你要是再提卖孩子我就走”,于是他拎起开水瓶威胁要泼对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彬、李强为获取经济利益,共同贩卖儿童,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李强系累犯,故判处王彬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强有期徒刑四年。(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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