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路 政策激励 政策保障—五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发展文化生产力
贵州日报评论 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变革,人类文明的每一次进步,无不镌刻着文化发展的烙印。作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又一次涉及全局的深刻变革,文化体制改革是一场革命。数量众多的“文化人”要在这场革命中完成“身份之变”,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疑虑、担心、观望……种种情绪随之出现。如何疏导?政策是关键。改革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既要不折不扣地推进改革,又要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成为主管部门推动改革的“抓手”,政策成为转制单位平稳推进改革的“减震器”,政策成为职工理解支持、主动参与改革的“助推器”。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用政策引路、用政策激励、用政策保障。几年来,中央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改革发展的主要领域,为顺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保障。对这些政策措施,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学习宣传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改革政策真正用好、用足,不走样、不打折,切实发挥其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二是要提高执行效率,具体细化实施办法,使政策具有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项政策又好又快地执行到位。
特别要强调的是健全财政等各项保障机制。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指出,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对文化系统来讲,国有院团的转企改制就是中心环节,是改革重点,也是难点。国有院团改革难,一是基础薄、固定资产少,二是市场意识弱,三是经营管理能力偏低,这些都使它转制为企业进入市场带来很多困难和障碍。我省实施文化体制改革的主体单位更是普遍实力弱小,承受力差,支付改革成本的底子薄,这就必然要求从实际出发,按照“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通过相应机制的建立,把资源向改革早、见成效的文化单位特别是转企改制的单位倾斜,帮助其减轻包袱、获得实惠,为迅速做大做强创造条件,充分体现“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
当前,我国文化建设正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文化体制改革的环境和形式越来越好,省京剧院、省杂剧团、遵义川剧团等我省早改早受益的典型和经验不断涌现。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更深层次的矛盾,各种疑点难点也更加突出。如何攻坚克难,使之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政策依然是最好的利器。这无疑呼唤更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的惠民富民的政策指引。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深入调研,开拓创新,大胆尝试,在财政扶持、社保接续、税收工商优惠等方面拿出更有力的措施,促进资源整合,培育壮大更多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发挥国有文化单位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发挥民营文化企业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努力发展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实现文化惠民,突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提升我省文化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文化体制改革越向纵深推进,文化生产力释放得就越充分;文化体制改革越向纵深推进,越离不开政策环境的激励、保障和支撑。科学使用政策杠杆,注重和加强政策信息系统、政策咨询系统、政策监控系统、政策评估系统的建设和研究,准确、全面、快速、可靠地集纳信息,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及时发现和诊断政策问题,保证政策系统的良性运行和政策目标的实现,减少决策失误,避免政策执行中走样变形;提供政策持续、修正、调整或终止的依据,纠正和消除政策执行偏差,有效地配置政策资源。一句话,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有赖于各级党委政府政策决策能力和执行力的科学提升。(贵州日报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