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检验报告 三穗一超市被罚
本港讯 (龙华 记者 周亮)近日,省工商局检查组对我州三穗县进行索证索票督查检查工作时,发现三穗县某超市销售的品品牛板筋、步步为赢糖果、百合香糖果、辣脆萝卜、小飞燕素羊肉串、奶香酪果冰、红星二锅头白酒、飞鹤牌幼儿奶粉、飞帆牌孕产妇奶粉、贵族白兰地红酒等商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查组当场责令三穗县工商局对其进行整改。
经调查证实,该公司未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的记录。三穗工商部门依法对该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超市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较轻,态度较好,有忏悔改表现,三穗县工商部门决定对该超市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其立即将食品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