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沉船事故原因:客船超载 事前拒绝检查
本港讯 3月5日,距剑河特大沉船事故发生已有三天。这一天,大量的搜救人员仍在沿江展开搜救,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仍然没有找到任何失踪人员。在一段江岸上,发现了几块出事客船的残片。
据介绍,当天,各搜寻小组在各自的管段内展开“立体式”的搜救工作,但是始终没有找到失踪人员。目前,尽管搜寻难度较大,但工作仍然在紧张进行。
在展开搜救的同时,事故原因也在调查中。据指挥部发布的情况通报,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肇事客船逆水行至清水江柳川镇九龙滩下游的鱼秧塘河段海事检查点时,无视水上安全监管人员的停船检查指令,强行通过并开往九龙滩危险水域,结果发生了触礁沉船的水上交通事故。
经调查,肇事船舶为柳川镇乃寿村村民刘忠权(男,苗,1981年出生)驾驶的区间客运铁壳船,隶属于剑河县革东清水江旅游航运开发有限公司。该船证照齐全,驾船人拥有五等驾机员适任证书,船舶核载18人,实载乘客44人,船员2人,事故发生后,有36人搜救生还,10人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