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前不久,丹寨县建立县委常委作风建设七项制度。
第一,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县委常委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实行民主决策制。扩大党内民主,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
第三,实行重要工作分包联系制。
第四,实行调查研究制度。县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两个月,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两篇。领导干部调研要以深入基层和解决问题为主,不搞层层陪同,一般不带新闻记者,不准用警车开道。
第五,强化服务承诺制。凡基层和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都要对服务内容、标准、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第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着重从“凡建设工程特别是重点项目出现严重重量问题,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年内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的”等六方面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分管县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第七,强化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