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严禁城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本港讯 (记者 姜秀波)近日,镇远县再度激活“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令,严禁在城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早在2003年10月1日起,镇远县已经开始实施《镇远县城区内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