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发现《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
本港讯(特约记者 杨荣昭) 近日,三穗县档案局工作人员,在该县抢救收集“锦屏文书”资料时,发现一份完整的《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并将其征集进馆。
《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是瓦寨联合林业公会于民国九年(1920年)六月联络瓦寨附近长吉、顺洞、新场、稿桥各乡保甲长及山林户主订立的一份林业发展及管理公约,距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它是三穗县发现的最早的一份民间组织颁发的林业管护公约,也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发展以及管护的历史见证。
民国初年,邛水县(今三穗县)瓦寨人周治昭、治南兄弟反动家乡群众植桐栽杉,选地建立工棚,请人日夜守护,邀请区、乡、保、头人成立瓦寨林业公会,于民国九年(1920年)六月又联络瓦寨附近长吉、顺洞、新场、稿桥各乡保甲长及山林主订立《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
《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规定:盗人杉树一株,赔洋二元;乱放牛马猪羊践踏树木农产等物者,除相应赔偿损失外,罚洋一元至三元;无力缴纳者,酌照银行计算,罚充本会林场苦工,重者照《森林法》呈请官厅执行。这样,村看村,户看户,一个垦山造林,封山育林护林的风气自然确立。不几年,瓦寨、款场一带桐茶满山,杉木连片,蔚为壮观。
《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其目的是为了振兴林业,保护森林生产,维护林业发展。该规约对放火烧山毁林的行为制裁、处罚措施和办法作了具体规定。《邛水县瓦寨联合林业公会规约》针对幅盖面广,包括了今三穗的瓦寨、顺洞、新场、稿桥、烧巴、雪洞等地,是三穗县目前发现的唯一的一份民间组织制定颁发的林业管理公约,对发展当地林业生产起了非常积极的重要作用,因而具有重要的社会史料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