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驻县企业再次喜获税收优惠政策“红包”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台江县兑现驻县企业国光侣业有限责任公司奖励金额11.253万元后,今从县招商和商务局获悉:驻县企业鸿源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再次获得该县税收优惠政策89419元。
台江县鸿源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属该县外来投资的企业,在2010年11—12月上缴增值税、城建税两项税收178838元中,根据《2011年台江县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台党发〔2011〕3号)文件第十九条之规定,按县级财政收入部分50%予以经济奖励,即应给该企业兑现奖励89419元,目前,该公司正在与县财政局、县招商和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兑现奖励手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