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不合标准榕江消防临时查封一购物店
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8月18日,榕江县消防大队对榕江县大众购物忠诚店依法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有效净化了辖区消防安全环境,为“五大”活动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日前,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榕江县大众购物忠诚店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购物店存在严重隐患:该店二楼只有一个疏散楼梯,一楼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有大量可燃商品;店内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大队讨论决定对其予以临时查封。2011年8月18日,榕江大队执法人员,给该购物店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送达《临时查封告知笔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随后,大队执法人员在大众购物店的配电箱和配电室加贴了有“榕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印章的封条,在醒目位置张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
在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大队执法人员一再向该店负责人强调了火灾隐患有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要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预防隐患整改期间火灾事故的发生。经过大队执法人员耐心教育,该店负责人对消防部门的处理结果表示理解。(陈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