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交警依法对辖区一家客运企业罚款5000元
2月21日,施秉县交警大队对 “经处罚不改的”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
1月28日,所属辖区顺达客运公司的贵H3582中型普通客车超员20%以下被大队查处;2月3日,顺达客运公司另一辆贵H09071中型普通客车超员20%以下被大队查处;2月14日,亦所属顺达客运公司的贵HA9112小型普通客车超员20%以上被大队查处,施秉县交警大队对该车实施了罚款2000元、扣12分处罚,并将其违法情况抄告县运管部门。半个月的时间,顺达客运公司所属客车就发生三起超员违法行为主要是驾驶人交通法制观念薄弱,心存侥幸;车辆未安装GPS,不能及时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教育不到位。
针对以上原因,施秉县交警大队对症下药,决定组织客车交通违法驾驶人、客运企业负责人召开安全学习培训会;督促还未安装GPS的客运车辆尽快安装;督促辖区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管客运车“三超一疲劳”及酒驾。对“经处罚不改”的顺达客运公司,施秉县交警大队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第二十一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的规定,对顺达客运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唐光新 舒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