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拨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363万元
雷山县为保证退耕还林补助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退耕还林乡村人民群众生活,县财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拨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362.69万元。
在发放过程中,雷山县严格按照《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将农户的姓名、家庭住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信息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财政部门逐户核实、逐级上报,无误审核后,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的方式直接把补贴资金打入农户的存折上,从根本上杜绝退耕还林补贴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的现象。
今年雷山县验收退耕还林合格面积17271.34亩,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补贴标准为210元/亩,补贴总额为362.69万元,预计4月初补贴资金将全部发放到户,届时,退耕农户持“一折通”存折,便可以到各乡镇信用社领取补贴资金。
(罗力)